相关文章
热点关注
栏目列表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的意见

来源:作者:本站 打印本页

  (二十一)依靠科技创新,完善相关技术标准。依托大专院校、大型建筑设计单位、施工企业、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加快研究和制订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标准,建筑能耗统计、能效审计、能耗定额、能效测评、运行节能管理等相关配套标准,修订建筑物修缮定额标准,研究制定中介服务收费标准、服务质量评价标准,为建筑节能管理提供支持。

(二十二)加强宣传和组织领导。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涉及

面广、难度大、任务重。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舆论的导向与监督作用,大力宣传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成功经验,努力营造有利于促进建筑节能的社会氛围。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形成协调配合、运行顺畅的工作机制,统一部署并落实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责任和分工。要建立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的奖惩考核机制,要把节能量纳入本地单位GDP能耗降低的考核目标体系,将节能管理目标及任务完成情况列为对各地、各有关部门及人员工作绩效评价的重要内容。

  

     

  

主题词:城乡建设 建筑节能△ 意见

抄送:省委办公厅,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高

法院,省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新闻单位。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8年2月5日印发


上一页 1 2 3 4 5下一页
免责声明:凡本站注明来源为xx所属媒体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