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天津市水文水资源中心认真学习市水利局朱芳清局长指示精神,研究并提出做好地下水资源管理工作的六项具体措施,以理顺体制为基础,总量控制为抓手,着力推进地下水资源的依法管理、科学管理、规范管理。
一是理顺区县地下水资源管理体制。针对目前部分区县地下水资源管理体制机构重叠,多头管理,职能交叉等情况,提出要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理顺关系、统一管理、明确职责、发挥作用,充分发挥区县地下水管理部门的职能作用。
二是加大地下水资源管理考核力度。恢复地下水专项考核,并将其列入全市水利考核的重要内容;在考核方法上力求实效,推动建立健市局与区县局的地下水禁采、限采责任签订机制,对考核结果进行通报。
三是加强人员培训和规范管理。继续组织机井管理、地下水监测、《机井技术规范》宣贯等专项技术培训;在各级地下水管理部门推广“取水许可管理系统”,为区县地下水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规范全市取水许可管理。
四是严格全市地下水总量控制。促进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和灌溉方式转变,深挖农业节水潜力;建立市和区县资金相结合的投入机制,加大封井压采和供水设施改造力度,扩大地表水保障范围;积极推动把地下水总量控制指标考核列为市局对区县局考核的重要内容。
五是开展地下水回灌技术研究。在有条件的地区开展拦蓄雨洪水回补地下水;并开展人工回灌地下水,控制地面沉降技术研究。
六是加强地源热泵管理。从法律法规方面强化地源热泵管理,定期对地源热泵系统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严格控制地源热泵项目发展。